讓學生們透過數位鑑識課程來達到下列之目標:(1)了解電腦、手機、網路和雲端等運作環境下之數位設備的封包、主記憶體結構和檔案系統,在發生資訊安全事件或犯罪案例可能隱藏那些潛在數位證據;(2)在職場上遇到個人或公司面對民事、刑事等案件,如何找到被害人或駭客遺留在設備內具證據能力和證據之證明力,供法庭呈堂之用;(3)本課程是資訊科技的綜合體與整合應用,可從學習本過程中,知道如何善用前三年所學相關課程專業知識於其中;(4)以電腦、手機和網路等鑑識之上機實作方式,讓學生畢業後職場(電腦公司)負責資訊安全工作時,技術層面可知駭客犯罪手法;另從法律角度,可用於保護個人法律責任、免除其刑或讓公司打贏官司;(5)可該學生們畢業後就業即可獲得較高薪資。
- 教師: 吳 國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