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經營除講求追求利潤外,保障工作者在職場的安全及健康,亦為其重要義務。近年伴隨之重大職業災害及工作者身心健康引起社會關注,職業災害之發生,常與機械設備本质安全或新危害性化學物質特性等有關,工作者水暴露於新風險,同時為加強職業病预防、少年勞工、母性健康保護,高風險事業管理、安全文化展及承攬管理,職業安全衛生因之面臨新挑戰。本次職業安全衛生法之修正重點如下:
1.擴大保障工作之安全及健康。
2.建構機械、設備、器具及化學品源頭管理制度。
3.健全職業病預防體系,強化勞工身心健康保護。
4.兼顧母性保護與就業平權,修正女性勞工之母性保護規定。
5.化高風險事業之期製程安全評估監督機制及提高違法則。
6.促進職場安全衛生文化及相關產業之發展。
7.增列勞工立即危險作業得退避、原事業單位連帶賠償及勞工代表會同職業災害調查
等規定。
1.擴大保障工作之安全及健康。
2.建構機械、設備、器具及化學品源頭管理制度。
3.健全職業病預防體系,強化勞工身心健康保護。
4.兼顧母性保護與就業平權,修正女性勞工之母性保護規定。
5.化高風險事業之期製程安全評估監督機制及提高違法則。
6.促進職場安全衛生文化及相關產業之發展。
7.增列勞工立即危險作業得退避、原事業單位連帶賠償及勞工代表會同職業災害調查
等規定。
- 教師: 丁 煌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