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對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宣達事項如下:
敬請教師修改103(上)授課課程的週次日期開始時間,請點選"課程\系統管理\修改設定":「課程開始日期」:下拉選擇:14/9/2014,或點選右邊行事曆小圖,再點選正確日期為 "2014九月"14"(按本校103學年度第1學期行事曆,星期日為每週第一天;雖然9/15為正式上課日,但系統將9/14日視為第一天起算,自動計算並正確顯示於每週課程週次(預設為18週)。